日前,生態環境部發布《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管理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掇k法》中明確表示,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就應列為大氣環境重點排污單位。其中以工業企業、太陽能光伏玻璃行業、陶瓷/耐火材料行業、工業涂裝行業以及包裝印刷行業為主。
01.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中任一種大氣污染物近三年內任一年度排放量大于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設定的篩選排放量限值的工業企業;
02.太陽能光伏玻璃行業企業,其他玻璃制造、玻璃制品、玻璃纖維行業中以天然氣為燃料的規模以上企業;
03.陶瓷、耐火材料行業中以煤、石油焦、油、發生爐煤氣為燃料的企業;
04.陶瓷、耐火材料行業中以天然氣為燃料的規模以上企業;
05.工業涂裝行業規模以上企業,全部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水性、無溶劑、輻射固化、粉末等四類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涂料的除外;
06.包裝印刷行業規模以上企業,全部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油墨的除外。
?VOCs及各類惡臭污染備受關注
《辦法》中所涉及的行業所產生的污染物主要為VOCs及各種惡臭氣體,其中VOCs又是臭氧、PM2.5等首要大氣污染物的重要前體物,而惡臭氣體往往會在周邊地區形成惡臭污染,對居民生活造成極其嚴重的影響,引發大量投訴,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
據大氣環境司發布的《2018-2020年全國惡臭/異味污染投訴情況分析》可知,惡臭/異味投訴舉報是當前公眾投訴最強烈的環境問題之一,因此相關企業必須提高對此類污染的重視程度。
?復合生物酶助力企業大氣污染排放達標
近年來,復合生物酶產品在大氣污染治理、惡臭環保治理等領域快速擴張,被不少工廠及工業園區、環保機構、大氣污染治理機構選擇,有效解決了VOCs、臭氧、PM2.5及多種惡臭污染問題,大氣環境重點排污單位如果單純依靠單一手段很難達到排放標準,因此復合生物酶產品可以作為一種有效的補充手段,幫助企業解決廢氣排放問題。
在VOCs協同治理領域,產品中的生物酶成分可利用生物酶酶解技術強效分解去除氨氣、三甲胺、硫化氫等 VOCs 有害氣體,清除空氣中異味及各類有害成分,從根源上解決光化學產生的 臭氧、PM2.5、PM10 污染,還原空氣質量,并具有抑菌、防霉、防臭效果,可以實現VOCs及惡臭的同步治理。詳情請致電:19933359818